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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认定中,涉及多个鉴定和检验是否都是一次为限??还是单个项目一次为限?

发布者:高慧琴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232人看过


一个认定中,涉及多个鉴定和检验是否都是一次为限??还是单个项目一次为限?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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