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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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区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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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欠条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谭伟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9次举报

一、有效欠条满足什么条件


1、有效欠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写下欠条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愿;


(2)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没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三、欠条通常适用于那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


3、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4、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谭伟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学本科,现于重庆凯豪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年限已9年。执业期间处理过包括民事、行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万州区
  • 执业单位:重庆凯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5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