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源XX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与榆次宏X通讯器材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
小小自拍杆背后的惊人秘密!
案情简介:
原告:源XX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辉,河北航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榆次宏X通讯器材店。
原告源XX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榆次宏X通讯器材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30000元。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4年9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名称为“一种一体式自拍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于2015年1月21日获得授权,该专利处于有效状态。经查,被告销售的“自拍杆”商品的技术方案,与原告相同。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壹万元。
办案经过: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重点围绕对方侵权行为证据保全展开,最终获得一审法院支持。
办案心得:自拍杆作为常用的数码配件,很多数码店均有销售,但应当注意审查其是否有权利方的许可销售授权,否则将触碰法律红线,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