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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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3天半被辞讨要工资反被怼,试用期有工资吗?

发布者:李志君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156人看过


911日,山西临汾一女子称在饭店上班3天半被辞退,要工资被告知试用期没有工资,事件引发关注。12日,涉事店铺负责人表示,并非不给女子发工资,给她发放的是试用期工资200元,在10号晚上就已经发放,女子想要正式员工的工资,所以双方产生矛盾。

那么,试用期有工资吗,工资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一个基本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公正的待遇。而这位店长却试图利用这个制度来逃避他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或被解雇,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这个女孩虽然只工作了三天,但她已经付出了她的劳动,她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刚刚踏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通常对工作合同中的复杂条款了解不足。他们可能过于关注薪水和工作时间等直接利益,而忽略了试用期和保险权益等重要细节。这使得雇主有机可乘,利用他们的无知剥削廉价劳动力,这是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我们需要更加重视对刚毕业大学生的就业权益保护,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支持,以确保他们不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另外,雇主,尤其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该自觉遵守劳动法规,尊重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招聘过程中,雇主有责任如实告知员工试用期的规定和工资待遇,而不应采取欺骗或隐瞒的方式。违反这一原则不仅触犯了法律,也伤害了员工的权益,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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