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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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专职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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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能离吗?

发布者:马艳杰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51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1995年冬,甲老头和乙老太结婚,他们都是二婚。结婚时,甲老头有个儿子,小甲13岁,上六年级,跟随甲老头生活;乙老太儿子14岁,跟随前夫生活,前夫承担抚养费。婚后,甲老头在镇上卫生院工作,乙老太在甲老头村里务农,但是户口一直未迁入该村。

1996年夏,小甲到镇子上初中,住在甲老头宿舍,自己料理日常生活。

1999年夏,小甲初中毕业,回家放羊半年,放羊卖的钱买了盖房需要的砖,第二年春,小甲跟随施工队进城误工,赚的钱交给甲老头和乙老太。

2003年非典,小甲待业,期间,家里翻盖五间房屋,小甲挣得钱也投入房屋材料工人工钱,小甲也跟着忙里忙外。

2007年,小甲结婚,因就小甲自己,没有分家,小甲夫妻自己挣钱自己保管,但是四个人在一起吃饭。

2017年,因为甲老头和乙老太的儿子都大了,老两口产生矛盾,乙老太几次离家出走,一直到2020年冬才回家,回家后乙老太说自己膝关节坏损,不能干活,然后开始各种琐事和甲老头吵架,和儿媳妇吵架,与亲家母吵架。

问题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能离么?

2021年春,甲老头委托律师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

审理结果:开庭审理时,乙老太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驳回甲老头的离婚起诉。

办案过程:律师在询问甲老头与乙老太的详细生活情况后,发现乙老太虽然近三年几次离家出走,但不是常年不回家,偶尔也会在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的,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甲老头和乙老太没有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所以,这次起诉,只能是走程序,过半年或者过一年后再次起诉。

律师观点: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很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次起诉离婚都不会判离。只能等到一年后或者半年后再起诉。夫妻之间证明一年不同居的证据是很难找的,而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拿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后,再过六个月再起诉,法院一般会认为这么短的时间内两次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是破裂的,当然,这是一般情况,不是绝对的两次起诉离婚一定判离。

问题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生活帮助费?

案情:

开庭审理过程中,乙老太要求甲老头给其生活帮助费5万元。

审理结果:对于这个请求,法院全局考虑,支持了乙老太的请求,酌情判甲老头给付乙老太生活帮助费2万元。

办案过程:本案中,乙老太有病在身,虽然给膝盖做个手术,但是短期不能参加劳动,没有收入,另外,乙老太没有住房,在离婚这个案件中法院没有支持乙老太的要求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反观甲老头,在农村有一处老宅,自己有5000元的退休金,属于有负担能力的范畴,所以,法院酌情判决了2万元的生活帮助费。

律师观点:生活帮助费是给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乙老太确实属于生活困难乙方。反过来,如果本案中法院解决了甲老头和乙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律师认为,若果乙老太分得了部分资金,那就再无权要求支付生活帮助费。

案子前后折腾了一年多,期间,当事人经常电话,微信,或来单位找我商谈案件的进展情况。看着老人一脸愁容,我内心也替他担忧20余年的夫妻,一纸文书,各奔东西。好在老头有点退休金,老太能分得十来万,也算是这些年的补偿。只是,这斤万个日日夜夜的夫妻情分,付之一炬。愿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能安享晚年,余生顺遂。

马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原则,受到委托人的一致肯定。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交...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廊坊
  • 执业单位:河北环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20********2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