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摘要:
2018年10月,杨X受四川省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聘用,公司安排杨X到位于四川省某市新XX从事防止盗挖砂石现场巡查工作,杨X未与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 2月15日12时左右 ,杨X骑电瓶车前往砂石现场巡查履职途中,不慎绊倒,造成身体多处严重受伤。被当地村民发现后,杨X被送往当地中心医院急救,经当地医院诊断,杨X需要做手术,所需医疗费巨大,并下达了病危通知单,而杨X只收到物业管理公司医疗费10000元,物业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医疗费,拒绝承认劳动关系,不履行求助义务,双方产生严重纠纷,伤者家属情绪激动。杨X家属委托熊XX处理,经收集固定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于 2019年4月9日下达了仲裁裁决书,确认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后续索赔事宜按法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