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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是否得得到更多赔偿?苏州离婚律师

发布者:查方燕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4日|分类:人身损害 |409人看过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是否能得到更多赔偿?

  

  一、女方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其实胎儿在没降生之前,不具备民事权利,而相关法律也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规定,因此,在宝宝出生之后,可以自行离婚,并商量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所以,如果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孩子出生之后的抚养权归属,如果诉讼离婚,法院是不会处理未出生孩子的抚养权的,夫妻双方可以等到孩子出生之后再起诉处理孩子的抚养权。

  二、怀孕离婚赔偿的标准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女方女方怀孕期间,分娩一年或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该范围内。

  此外,因此,在怀孕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是可以的,但是,在离婚时,财产要一人一半,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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