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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如何分

发布者:尼玛卓玛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428人看过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理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的分割: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长,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如何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如何分

1、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的分割: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长,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归谁

1、离婚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增值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离婚双方共有,离婚时可以分割。如果离婚房产以及增值部分是一方婚前所得的,则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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