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遗产包括哪些?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司、企业股权及收益;
(8)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
(9)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共同共有财产能否继承?
可以,但是需要先析产再办理继承手续。
遗产继承的方式:
(1)【最优先】遗赠抚养协议
(2)【次之】遗嘱或遗赠
(3)【兜底】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遗赠抚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嘱、遗赠:
指定给法定继承人的叫遗嘱,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叫遗赠,性质相当,叫法不同而已。
遗嘱继承部分财产后,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权不因遗嘱继承而丧失,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继承法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订立遗嘱的方式:
(一)【效力最高】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特别提醒: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办理遗嘱公证需提供资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立遗嘱人婚姻资料;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股权证、存折、行驶证等等;
4、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立遗嘱人家庭情况证明。
6、立遗嘱人具体事宜市民可提供遗嘱书或遗嘱书草稿;
7、立遗嘱人应亲自前来办理;
8、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
(2)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若遗嘱有2页以上,需要遗嘱人在每页签字确认;
(3)由立遗嘱人在遗嘱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
(4)遗嘱内容尽量不做修改,否则可能因此产生效力上的争议。
(5)可附打印件,避免字迹潦草无法辨别。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特别提醒: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财产分配方式: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父”债需要“子”还吗?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