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晨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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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认定是什么

作者:赵晨博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9次举报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认定是什么

1、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认定: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伤害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是什么

1、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

2、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也不符合犯罪构成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赵晨博,河南克颂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专攻刑事案件。法学本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3年从事相关法律工作以来,先后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克颂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420********9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