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顾自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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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引燃是否负刑事责任

作者:建湖顾自青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4次举报
2022-09-01

一、放鞭炮引燃是否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放鞭炮引燃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是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话,可能构成失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顾自青律师,电话:13401752066(微信同号),江苏唯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在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盐城
  • 执业单位:江苏唯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9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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