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被告: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请求判决 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于 年 月 日相识,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名 。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
现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原被告之间婚姻关系。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