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辉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51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微山法院第一例涉外民间借贷案件由李律师代理并胜诉
案情简介:江某系台湾居民,2009年江某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237万元。原告交付借款以后,江某未能偿还。2018年 经原告催要,被告仍然拒不归还。双方对法律适用并没有约定。
律师分析:本案被告系台湾居民,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涉外案件。涉外案件第一要确定管辖法院,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另外还需要确定准据法。从实体上来说,还需要考虑借款的交付,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另外,对于未约定的利息的,可以自催要之日主张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判决被告还款237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律师寄语:向港澳台及外国居民出借款项的时候,建议由律师帮助起草借款合同,以避免将来产生争执纠纷之时,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