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执法,环保执法人员在事实认定、搜集证据方面已经非常专业,在法律适用方面也很精准,所以很多案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处罚事项的繁琐,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现朱立佳律师就复查环节的问题探讨如下。
在多省份的裁量标准中,均将违法企业是否及时改正作为了确定罚款数额的要素,即如果改正了,罚款数额低;如果没有改正,罚款数额就高。也就是说在计算罚款数额时应当先复查确定企业是否改正了违法行为。但很多执法人员忽略了这一因素,在未经复查的情况下直接认定企业没有改正,从而缺乏没有改正的证据,造成证据不足,多计算了罚款数额,导致处罚结果存在错误。
朱立佳律师简介
朱立佳,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多年来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曾长期驻场在省级政府部门专办行政复议案件,兼任高校行政法客座专家,每个案件均由本人全程办理。办案宗旨:不骗人、不吹牛、不承诺,精法律、重证据、挖细节,讲信用、负责任、敢较真。价值观:做人,除了情怀,还要有功利;做律师,除了功利,还要有情怀。
朱立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