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机动车检测机构是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的重点,也产生了很多行政处罚案件,那么机动车检测站应如何应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检查呢,现朱立佳律师总结如下。
一、应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原则
一是尊重事实的原则,任何人都应当尊重事实,虚构事实或伪造证据可能面临其他法律风险。尊重事实,有利于还原真相,有利于行政机关查明客观情况。
二是有利陈述原则。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有很多,有些是对自身不利的,有些是有利的,那该如何陈述呢,这就需要机动车检测站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三是积极举证原则。正常来说,行政机关认定违法行为需要提供证据,但机动车监测站也可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身行为合法,同时可以反驳行政机关的证据。
二、在行政执法检查中享有的权利
一是有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的权利,否则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二是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三是有要求执法人员如实记录的权利。
四是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以及有提交证据的权利。
五是有申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此时可以查看行政机关掌握的证据材料,然后进行质证和反驳。
朱立佳律师简介
朱立佳,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多年,精通行政法,办理了大量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曾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驻场办公两年以上,实务经验丰富,同时兼任高校的行政法客座专家,对行政法、环保法有独到的研究和见解,多年来专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行政纠纷,只办理行政案件及与行政法有关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每个案件均由朱律师本人全程办理。朱律师认为:做人,除了情怀,还要有功利;做律师,除了功利,还要有情怀。如您遇到行政纠纷,欢迎随时交流。
朱立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