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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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发布者:张学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15276人看过


      民法总则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里的“公序良俗”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公序良俗的概念比较抽象,实际上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实际上公序良俗的内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目前,中国学者参考国外判例学说,将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类型化为10种。该类型已经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采用。可操作性较强。

        (1)危害国家公序型,比如以从事犯罪或帮助犯罪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2)公害家庭关系型,比如约定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

        (3)违反道德型,比如以性行为为对价获得借款的合同。

        (4)射幸行为型,如赌博有,巨奖销售变相赌博等。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型,比如过分限制人身自由换取借款的情形。

        (6)限制经济自由型,比如利用互相借款扩大资金实力以分割市场、封锁市场的协议。

        (7)违反公平竞争型。

        (8)违反消费者保护型。

        (9)违反劳动者保护型。

        (10)暴利行为型,比如民间借贷中约定的高额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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