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报告】以宁津县人民法院为例谈买卖合同纠纷中请求支付价款诉讼请求的写法?
杨光辉15564418870
总结:
被告***支付原告******元。
未采用给付、偿还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检索平台:把手案例lawsdata.com
生成日期:2020.09.11
关 键 词:地域及法院:宁津县人民法院x案由:买卖合同纠纷x文书类型:判决书x裁判年份: 2019
检索结果:共检索到裁判文书17份,其中符合条件16份
案号:(2018)鲁1422民初2447号
裁判结果:
被告刘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沧州市永恒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41600元;
案号:(2018)鲁1422民初2448号
裁判结果:
被告张新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沧州市永恒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06960元;
案号:(2018)鲁1422民初2446号
裁判结果:
被告苏新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沧州市永恒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856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34号
裁判结果:
王庆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志瑞货款840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33号
裁判结果:
王庆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卢圣浩货款440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216号
裁判结果:
被告白玉刚、徐荣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秀利木材款50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242号
裁判结果:
限被告王法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陈振清化肥款2800元。
案号:(2018)鲁1422民初1638号
裁判结果:
被告谭嘉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靳丙涛货款8924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325号
裁判结果:
限被告郭明亮、张翠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张兴辉欠款36170元。
限被告郭明亮、张翠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张兴辉垫付的案件申请费514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466号
裁判结果:
限被告乔永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耿霞化肥款912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240号
裁判结果:
追加被告宁津县军虎木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杨彬货款8969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239号
裁判结果:
追加被告宁津县军虎木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郑纯洪货款5334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875号
裁判结果:
被告宁津县军虎木器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曹朝霞欠款200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608号
裁判结果:
被告杨玉环、被告许青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杨新立椅子款407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938号
裁判结果:
限被张国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蒋春光货款12600元;
案号:(2019)鲁1422民初1094号
裁判结果:
被告刘利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武玉玺机件款9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