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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通过什么联系

发布者:王婧超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476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我国外联机关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等对外联系机关负责提出、接收和转递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处理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通过外交途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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