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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否等于民事赔偿责任

发布者:林春成律师团队2023年09月14日 67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是否等于民事赔偿责任

——以顾某与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一审为例

承办律师:林春成律师

案例撰写:张谨

【案情简介】

2020 8 3 日,顾某通过滴滴打车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

事故,网约车司机刘某驾驶汽车(车辆所有人为某车公司) 由北向南

驶来,小型轿车前部与机动车后部接触,造成两车损坏,顾某受伤,

事故后,逃逸方驾车逃逸。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丰台

交通支队卢沟桥大队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1.

逃逸方存在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交通违法行

;2.刘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交通违法过错行为与

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后交通管理

部门认定逃逸方承担同等责任,刘某承担同等责任,顾某无责任。刘

某驾驶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责任限额为 50 万元的商业三

者险和每个座位责任限额为 10000 元的车上人员险,保单记载的车辆

使用性质为出租、租赁营业车。

诉讼中,顾某主张司机刘某应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逃逸

方仅存在行政违法行为,但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主张某车公司、

滴滴公司、保险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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