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平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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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辩护聋哑人

发布者:胡美平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66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7年1月6日21时20分许,被告人方勇在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83号凯德广场二楼自动扶梯处,趁被害人陈某某不备,用右手伸进陈某某左侧外套口袋,将其一部苹果6S64G手机盗走,后在逃离过程中被民警挡获,经鉴定,上述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234元。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事实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勇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系又聋又哑的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处罚,并建议在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之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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