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开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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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律师维权,获赔高温津贴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284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导读:我们知道在高温下工作是很容易晒伤皮肤的,不比坐在办公室的职工可以享受空调,但因为工作性质不得不在室外工作,我国劳动法有规定在高温下工作是有高温补贴的,那么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基本案情:

    廖先生每天工作8天,上班也不用打卡考勤。2200/月,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因高温补贴属于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应依法向支付廖先生支付,为此廖先生向公司催讨,但该公司对其不予理睬。廖先生无奈于找到深圳劳动律师并委托文律师向深圳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高温补贴。

仲裁结果:

获赔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高温津贴1800元。

文律师点评:

 高温补贴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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