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沛律师
萧沛律师
甘肃-天水主任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刘X与郝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萧沛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13日 24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X与被告郝X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刘X于2014年4月16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X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刘X负担。
萧沛律师曾经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0年,专职律师工作10年,现任甘肃晴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办理过当地较大影响的案件,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天水
  • 执业单位:甘肃晴坤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620520********22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