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日常生活必备的聊天方式
因其方便快捷
很多沟通都是从微信进行
那么什么样的聊天记录
才是有证明力的呢?

案情再现

裁判结果
以案说法
打官司便是打证据,本案中借款20000元分两次借出,分别存在不同证据。录像证据因是被告手持身份证口述借款情况,足以认定借款真实发生。而另外10000元,原告仅提供了微信转账截屏,单独该份证据,无法认定借款存在。故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被告未到庭或者到庭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原告方仅持有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转账记录,因无法证明被告系聊天记录的相对方,也无法证明该微信转账的用途,则无法认定借款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