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深受家暴之害,法援送其一道“紧箍咒”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件类型: 民事
办理方式: 法院调解
指派单位: 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承 办 人: 李阿琼
检索主题词: 婚姻家庭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律援助、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条例、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杨某女与谢某男于2016年经网上QQ交友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2月1日,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J500241-2019-000917。由于双方均系二婚,都有自己的子女需要照顾,平时缺少夫妻沟通、婚姻感情基础较差。2018年开始,谢某突然变得性格极度暴躁,经常冲杨某发脾气,甚至动手家暴,杨某一直忍受着,以为结婚后关系会好转。没想到婚后情况更糟糕,谢某经常外出赌博,喝醉酒心情不好回家便辱骂甚至殴打杨某,多次造成原告生理、心理的伤害,导致夫妻关系恶化。谢某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杨某,杨某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整日提心吊胆,导致其产生了极度的心理恐慌。后杨某向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请求指派法援律师为其诉讼离婚,早日摆脱苦海。
后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李阿琼律师接受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积极搜集双方在龙湾区的暂住信息、杨某报警记录、接警详情、及被谢某殴打的受伤照片以及谢某短信威胁恐吓杨某的相关证据,及时向龙湾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一并依法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几日后,龙湾法院便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裁定禁止谢某殴打、威胁杨某;禁止谢某骚扰、跟踪杨某。给了杨某一颗“定心丸”。不久,经过律师的积极调和工作,在法院的主持下,杨某和谢某达成了离婚调解意向,并由龙湾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离婚调解书而结案。此外,李律师也向谢某解释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谢某继续纠缠骚扰威胁杨某,法院既可依法对其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后谢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好聚好散,也承诺日后不再殴打、威胁杨某,避免了其他不良后果的发生。
【案件点评】
鉴于家庭暴力存在隐蔽性的特点,如果家庭事务中发生家庭暴力,不管是肉体上的人身攻击或是心理上的威胁恐吓,受害者都应当及时报警以保存证据。对于家暴的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妇联组织求助,或者向当地街道上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介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提出离婚诉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禁锢咒”。在此,李律师劝诫所有处在婚姻生活中的男男女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是社会安定的有力保证。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