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自己不慎受伤,竟然劝说连襟一起自导自演了一出荒唐戏。近日,龙口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诈骗案,两个被告人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真敢造——
“戏精”伪造车祸骗保20多万
高某和于某两人的妻子是堂姐妹关系。2017年4月的一天,高某在下楼时不慎将左膝扭伤,为筹措治疗费用,产生了利用连襟于某的车辆骗保的想法。
于某碍于亲戚关系,同意了高某的想法——用伪造车祸、报假案的方法骗取保险金,并在高某的唆使下,分别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通过虚假诉讼获取临时判决,保险公司向高某支付了事故理赔款 207796元。
谎言破——
连襟俩双双被龙口法院判刑
今年2月,于某因事情败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几天后,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共同构成保险诈骗罪。
被告人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案发后,其有自首情节并能够全部退赃并缴纳罚金,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于某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能够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高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二、被告人于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为了贪欲,进了监狱
兄得啊,你可亏大了!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