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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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问 第30期:因欺诈而可撤销的合同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张颜律师|时间:2018年07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2095人看过

答:

时间限制: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裁判要点:

1、根据上述规定,判断合同是否因欺诈而可撤销,关键在于考查合同订立的过程,即考查合同订立之时及订立之前缔约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一方欺诈而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情形。

2、具体而言,即行为人主观上须有欺诈的故意;客观上实施工足以导致对方产生错误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的行为,其表现为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目前真实情况,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合同。

举证责任:

适用一般举证责任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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