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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一问 第8期 问:我国刑事处罚有哪几种类型?

2018年07月05日 | 发布者:张颜 | 点击:36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答:两类:主刑及附加刑。第一类:主刑特点: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第二类:附加刑1、罚金刑:2、没收财产刑:(1)没收财产的对象——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2


答:两类:主刑及附加刑。

第一类:主刑

特点: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第二类:附加刑

1、罚金刑:

2、没收财产刑:

(1)没收财产的对象——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没收财产刑的方式:部分没收和全部没收;

3、:

(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能担任国家机关的职务(既包括领导职务,也包括一般职务),而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职务仅仅限于领导职务而不包括一般职务;

(2)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两类犯罪分子:一是主刑为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二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3)剥夺政权权利的刑期,依法有四种情形:

1单独适用或者主刑为拘役、有期徒刑时,其刑期是1年以上5年以下,这是一般形态;

2主刑为管制时,其刑期与管制之刑期一致,即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管制是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最长刑期可达3年;

3主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期刑期为终身;

4当作为主刑的无期徒刑或死刑(死刑缓期执行)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颜律心语: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者首先的政治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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