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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离婚的最佳途径

作者:王鑫磊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8次举报




 

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


王鑫磊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具有良好的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代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多项合法权益,为当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漯河
  • 执业单位:河南蓝标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1120********81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