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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者:凌云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548人看过

在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拉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刑事通知用人单位的;

  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 用人单位未找找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或者劳动条件的;

  5.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拉动这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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