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会涉及到法律法规。
有些法律知识对律师来说是常识,但在大部分人看来都是一些冷门知识。
可能大家平时就是因为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常识,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伤害。
作为消费者,有很多人没有合理保障自己的权益,以下是大家最常遇见的三种情况。
(1)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商家卖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能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如果你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最低也可以拿到一千元的赔偿,哪怕你只买一块一两元的糖果。
在走赔偿流程的时候,一定要拿好商品和小票,遇到争执可以拨打12331食药监管电话举报。
2)禁止自带酒水是违法行为
我们去酒店或者饭店就餐时,经常会看见里面会有“禁止自带酒水”的标识。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是消费者的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电话举报。
(3)商家“假一赔十”的条款有效
很多商家为了保证店内商品的真实性,会贴出“假一赔十”的声明,这是有效的。
在这里,商家就是制定格式条款的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发生纠纷时会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所以你如果遇到了假货,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十倍金额,法律也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