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62年8月9日出生,住南昌市青云谱区XX室,身份证号码:XXXXX.
被申请人:万某,女,汉族,1972年5月31日出生,住南昌市青山湖区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杨某诉被告万某 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7赣0104民初1090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万某于2015年1月15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 致
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申 请 人:杨某
代 理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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