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不同意调岗,应在获知通知起1个月内表达意见。
可采用书面方式,如微信、电子邮件等来保留证据。
员工还需搜集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出勤记录及调岗通知等相关文件,为可能的劳动仲裁做准备。
如果公司未反馈或者不接受员工的异议,员工可再次提出,并请求公司更改调岗通知。
若公司依然坚持,员工可在3日内递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赔偿。
若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多次提出的异议证据以及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等。
若员工因不同意调岗而拒绝前往新岗位,若公司规定此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则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调岗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如公司搬迁、部门合并),且不影响工资待遇和劳动条件,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也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公司认为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然不胜任,公司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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