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红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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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吗?(中卫电视台2005年12月9日律师支招)

发布者:史红权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3656人看过

 
观众来信:
    张某因资金紧张向我借了5万元现金,我多次向他催要,但他以种种借口拒绝偿还。今年1月,他新买了一辆四万多元的经济型小轿车,我想找几个人把他的轿车扣押,以此来督促他还款。可以吗?
     问:史律师,你认为这位观众可以扣押张某的汽车吗?
    答:他不能扣押张某的汽车。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如果他强行将张某的汽车扣押的话,就是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他将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问:有没有例外的情况呢?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债权人也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一种情况是: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约定给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按时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扣押托运的物品。这在法律上称作留置.2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扣押并且变卖担保物,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偿付自己的债权。这在法律上称作质押.
    问:你对这位观众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他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扣押张某的轿车或者冻结车辆过户手续.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张某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拍卖该车,所得款项偿还他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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