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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分清了才能好好维权

发布者:陈琼律师|时间:2017年07月31日|分类:劳动纠纷 |345人看过

四点区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

1、主体范围的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之间仅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性和客观存在的隶属性且一方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另一方只能是用人单位。

例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在法律上具有平等性;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任务分配,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性。

而雇佣关系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但不存在隶属性,主体之间可以是自然人,没有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例如家庭帮工。

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及其实施条例。

而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3、福利报酬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享有休息休假、获得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权利且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雇佣关系中,由于雇主与雇员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雇主不必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和没有固定的发放薪酬标准,雇员也没有享有法定权利。

例如,雇员受伤,不能依据劳动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只能按照民法的调整,想雇主请求赔偿损害。

4、工作时长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续的诶关系具有稳定性、长期性,而雇佣关系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的工作任务为目的,不具有长期稳定性。

例如,某商场临时雇佣几位农民工对商场某块地方进行清洁卫生,约定每日给予100元薪酬。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所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遭遇纠纷怎么维权

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有三条路径可以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是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二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可以提起仲裁。

这三种途径部分先后,可以随意选择。如果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受人身损害,雇主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即雇主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遭遇纠纷怎么维权

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而是要先申请仲裁然后再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则适用工伤保险进行赔付。

(注,本文来自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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