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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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作者:张曼琦律师时间:2023年10月0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1次举报


判断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行为,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在限制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地区工作。首先应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在协议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需对行为是否侵犯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进行实质审查,包括行业竞争关系和地域限制等。对于行业竞争关系的认定,可以参照前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实际从事的业务活动等进行综合认定;对于地域限制的认定,应当以用人单位业务实际辐射的地域范围为限,用人单位需证明其业务实际或者有可能涵盖的最大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张曼琦律师,主要业务类型为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以及交通事故等,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谈判技巧、诉讼技巧和实战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 执业单位: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3
  •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侵权、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