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行为,取决于劳动者是否在限制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地区工作。首先应根据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在协议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需对行为是否侵犯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进行实质审查,包括行业竞争关系和地域限制等。对于行业竞争关系的认定,可以参照前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实际从事的业务活动等进行综合认定;对于地域限制的认定,应当以用人单位业务实际辐射的地域范围为限,用人单位需证明其业务实际或者有可能涵盖的最大范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