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不动产因为各种原因,在起诉时尚未取得产权证。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在这类案件中,法院对于无产权证的不动产,通常会怎样处理呢?
01不动产未取得产权证的一般原因
对于在农村宅基地上建盖的农村自建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仅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所以这类房屋通常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 对于购买的商品房或者车位,可能会因为开发商相关手续办理不齐全或者开发商运营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导致房屋或者车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产权证;又或者是因为买受人刚刚购买完商品房或者车位就发生纠纷,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是在短时间内无法取得产权证。 对于没有取得产权证的不动产,如果短期内能办理产权证,可以尽快办理产权证之后,再去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处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对于离婚纠纷,如果急于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尚未取得产权证,可以先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待不动产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再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分割。 如果预测很长时间都无法办理产权证,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固定其所有权,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协议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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