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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峰律师
执业资质:1370219**********
执业机构: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工商查询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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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于海峰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土地纠纷 |2798人看过
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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