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张志杰、民行处处长杨维响、副处长杨静、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王永敏科长、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王嘉伟科长等6名检察官、青岛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钟顺青处长曾于二O O二年四月与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进行座谈,共同探讨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代理民事、行政审诉案件的暂行规定》的思路。
座谈会在热情洋溢、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大家一致认为,律师代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有六个有利于:
一、有利于办案质量;二、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三、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五、有利于拓宽律师服务领域;六、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张志杰组长、钟顺青处长先后对律师如何代理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促进司法公正谈了指导性意见。
通过上述作谈,极大启发和鼓励了我所律师对申诉案件的认识能力和办案能力,使我所近年来取得突破性的骄人业绩,为纠正错案找到了正确的办法。
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