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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时如何避免继承家人债务?

发布者:金晓红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 |264人看过举报


  遗产继承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事情,当家里的老人或其他亲人去世以后,继承人要按规定继承去世亲人的遗产,但是有的时候,被继承人除了留下个个人财产和房产,还会存在一些债务。那么债务是否需要和遗产一同继承呢?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先行偿还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范围部分的债务,继承人无需代为偿还,如果继承人愿意偿还的,法律不予限制。如果不想偿还债务,可以放弃继承,则无论债务多寡,都与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无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第三十四条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第三十五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三十七条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遗产继承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比较多,除了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以外,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分配而发生纠纷也是常有的事情,建议大家在处理的时候及时咨询遗产继承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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