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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货款,但是找不到人怎么办?

发布者:吉兴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5日|分类:法律顾问 |779人看过

    1、货款拖欠产生的纠纷一般是民事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出现诈骗等的情形时,才能报警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1、约定好清偿货款的时间,那么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三年。

  2、没有约定清偿货款的时间,诉讼时效要分不同的情况考虑:

  (1)客户拒绝支付货款,供应商提供一段时间的宽限期让他履行债务,到期仍不支付的,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果供应商一直没有要求客户清偿货款的,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

  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两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两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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