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瓶颈,不少夫妻会因性格不合、矛盾积累选择起诉离婚,甚至出现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意图损害对方权益的情况。近日,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贾艳蕊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不仅精准查到原告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更凭借专业调解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修复婚姻,最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既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挽回了一个完整的家庭。
一、案情回顾:矛盾升级提离婚,被告陷入被动困境
原告与被告结婚三十余年,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原告称被告存在打骂行为,以“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分激动:一方面,其自身患有多种疾病,行走困难,无法继续参加劳动,尚未退休、无稳定收入,生活困难;另一方面,被告怀疑原告存在隐藏财产的行为,但自身缺乏收集证据的能力,担心离婚后既失去婚姻,又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贾艳蕊律师代理本案应诉维权。
二、律师办案:多措并举,既护财产权益,又促婚姻修复
接受委托后,贾艳蕊律师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梳理案件细节、矛盾根源及核心诉求,明确本案核心目标:查清原告是否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结合当事人身体状况和生活困境,化解双方矛盾,争取更有利结果。律师围绕目标,制定“查财产、固证据、促调解”的全方位代理策略,高效推进维权工作。
1.精准排查,挖出原告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起诉时未提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且被告怀疑其隐藏财产。为查清事实,律师凭借专业经验,梳理案件事实、指导被告查找财产线索,在找到隐瞒财产初步线索后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针对原告银行流水、财产登记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办案过程中,律师耐心梳理每笔资金往来、核对相关凭证,最终成功查到原告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后续调解和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2.情理兼顾,专业调解促成双方和好撤诉
庭审前律师坚持“情理兼顾、以和为贵”原则,一方面向原告明确指出其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继续诉讼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结合双方多年婚姻感情、子女意愿,耐心引导双方正视矛盾、换位思考,缓解对立情绪。最终,原告主动放弃离婚诉求,双方达成和解,婚姻关系得以延续。
三、办案结果
本案最终以“双方和解、原告撤诉”圆满落幕,既避免了离婚对双方及子女造成的进一步伤害,也通过律师介入查清财产事实,维护了被告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的圆满解决,核心得益于代理律师的专业能力——不仅精准查到隐藏财产,更凭借丰富的家事调解经验挽回濒临破碎的婚姻,充分体现专业律师在离婚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五、律师普法:离婚纠纷中,这些法律要点要记牢(通俗易懂版)
1.离婚不是“说离就离”,法院看“感情是否真破裂”:存在重婚、家暴、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若仅因性格不合、日常琐事吵架,且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会判离,也可能通过调解和好。
2.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要承担法律责任: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后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如工资、存款、房产等),任何一方不得隐藏、转移、变卖。若离婚时发现对方隐藏财产,可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查清事实,法院会依法分割隐藏财产,甚至可能让隐藏方少分或不分。
3.一方生活困难,可要求对方给予帮助:像本案中当事人这样,离婚时身患重疾、无收入、生活困难,且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有权依据《民法典》第1090条,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方式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撤诉是合法权利,和解更利于家庭和谐:起诉离婚后,原告可主动撤回起诉;双方也可在律师调解下达成和解、挽回婚姻,既减少诉讼成本,也避免对家人造成更大伤害。
贾艳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