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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托女”,你不是法外之人

发布者:彭小斌团队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615人看过

                  “酒托女”,你不是法外之人

一些男网友如期赴美女网友的线下之约时,已踏入一个消费陷阱。这是一种典型的酒托骗局。记者卧底调查发现,酒托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托头”负责招揽人员,“键盘”负责在婚恋网站冒充女性与男网友聊天,在获得对方手机号码后由“传号手”将信息发给“酒托女”。

最终“酒托女”邀约男网友去指定的商家高额消费,消费金额在数百元至上万元不等。在男网友买单后,“酒托女”完成任务抽身而去。这些消费流水被酒托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按比例瓜分。

9月26日晚,在北京东城和平里东街一酒店内,记者见到了“托头”孙杰。“托头”孙杰举例说,酒托女有时也需要牺牲色相,如果男方很有钱,已经花了一万元,酒托女本来坐在对面,可以过来坐到男方旁边挽着他胳膊,“给他一些暗示,让他感觉能跟你有点啥事儿。但顶多也是挽挽胳膊,实在不行脸上亲一口。”

记者调查发现,酒托行业成本不高,收入较为可观。“机房”头目迪哥展示了近三个月的流水,每个月都在10万元以上。“键盘”梁哥说,利润主要来自酒水暴利,实际上这些酒水根本不值钱。20块钱一瓶的红酒可以兑一大桶,一瓶卖1980元、3980元。梁哥说,商家可以分25%,酒托女分20%,“键盘”分15%,“托头”分10%左右。

梁哥在“机房”干了五六年,他说,“刚来时啥都没有,扛着包就来了。现在燕郊我有两套房,一个车,一年挣二三十万元”。按“托头”孙杰的说法,一些“敬业”的酒托女月入3万块钱没问题。

近年来,北京等多地均有打击酒托甚至酒托入刑的案例。2014年7月,北京警方通报称对全市8个“酒托”、“咖啡托”、“茶托”类有组织诈骗犯罪窝点开展了统一清查抓捕,共刑拘104人。2016年1月,充当“托头”的朝阳区一酒吧人事部经理李某,被朝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律师表示,酒托的伎俩一般是借交友、恋爱、谈合作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到特定地点高消费,这种行为显然具有社会危害性。其中,“托头”、“键盘”、“酒托女”、“传号手”、商家、服务员、保安等均涉嫌违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责。

【诈骗罪】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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