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什么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签名或都认可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但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供孩子上学,共同给房子还贷,此类债务一般均认定为共同债务。
第二,明确什么不属于共同债务。例如,赌债;双方有约定,个人欠债个人偿还;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负债,但超出了家庭生活需要的,这些都不是共同债务。
第三,有争议时,谁负责证明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呢?离婚案件中,谁主张是共同债务,谁来证明。借贷案件中由债权人证明,债权人要举证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有共同负债的意思表示,是共同债务。这项规定,体现了对夫妻中没有负债意愿一方的保护。所以,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没有那么容易。
附法条: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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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