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胡某经前同事介绍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洗钱,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万元,胡某获利两千元左右,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辩护律师接受胡某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胡某,根据会见了解,胡某是听信前同事以为只是借用银行卡用于证券交易,且前同事保证不会有违法犯罪的风险,并且承诺会有一定的报酬才同意提供银行卡。另外胡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上线人员,具有立功情节。辩护律师结合胡某的供述起草了取保候审申请书递交给公安经办人,经过沟通,公安经办人回复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相关案件经过公检法联席会议,一般不给予取保,对于本案公安机关不同意取保候审,将会向检察院报捕。辩护律师及时跟踪案件进展,并到看守所再次会见胡某,深挖案件细节,胡某称案发当时在手机上有收到过证券公司的验证短信,这一关键信息可以佐证胡某相信是证券交易的主观心态,辩护律师及时将该细节反映给检察院经办人,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不予逮捕意见。
结果:
胡某经检察院不予逮捕,成功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