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海啸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95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6年中旬,周某某通过淘宝购买气枪配件,予以组装。2017年下旬,公安机关在周某某住处查获气枪一把和未组装的气枪配件9个(可组装成枪支)。经鉴定,气枪和9个配件组装的气枪均认定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辩护经过:辩护人经过会见和阅卷发现,周某某购买的气枪配件记录仅为部分,认定非法买卖枪支应当有足够证据证明购买了涉案的气枪配件,证据不充分应定性非法持有枪支;其次周某某被查获的9个气枪配件从组装视频中显示还欠缺部分重要配件固定枪管,也没有枪托,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成套枪支,所以9个配件不能认定为一把气枪,而应当适用枪支散件30个为一把的规定,故周某某仅持有一把气枪,不构成犯罪。
案件结果:周某某最终获得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