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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权威刑事律师案例,累犯盗窃案取保候审成功,专业辩护与司法温度的融合

作者:周乃文律师时间:2025年09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次举报


前言:钟某曾两次因盗窃罪获刑,此次又因涉团伙盗窃案被警方逮捕。尽管钟某系累犯,但在周乃文律师的专业协助下,最终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这一成果既展现了法律的严谨与人文关怀,也反映了我国司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视与保障。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钟某曾有两次盗窃犯罪前科,本次因涉嫌参与一宗团伙盗窃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公安机关指控,钟某与多人在某商业区内多次窃取店铺财物,涉案金额较大,警方依据监控录像及证人证言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与量刑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同时,该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律师辩护核心观点



     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在接受钟某家属委托后,迅速展开辩护工作。尽管未能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仍提出以下核心观点:

1、社会危险性方面:钟某虽系累犯,但在该团伙盗窃中仅起辅助作用,非主犯。到案后积极配合侦查,如实供述,态度良好,对案件侦破有积极作用,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2、家庭因素方面:钟某家中有年迈多病的父母需照料,妻子无固定收入,子女尚在学,家庭经济困难且主要依靠其支撑,继续羁押将对其家庭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办案结果



   经广东天钻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提交详实的取保候审申请及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公安机关审查后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为钟某虽为累犯,但综合考虑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与家庭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规定,最终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案号【东公取保字[2023]32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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