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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 销售额约22.9万|周乃文律师争取不起诉|东莞刑事律师|大朗刑事律师

发布者:周乃文律师 时间:2025年01月30日 26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非法销售汽油罪争取不起诉事件,警醒我们要严守法律底线。商业逐利需合法合规,莫因一时侥幸触碰红线。这不仅关乎个人命运,也影响市场秩序。时刻保持法律敬畏,才能在正轨上稳健前行,同时律师作用关键。他们凭借专业知识,深入研究案情,寻找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争议点,如销售行为界定模糊处。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开始,孙某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在本市厚街镇非法销售汽油,至案发时共计销售数额约22.9万元。同年6月2日,公安机关在厚街镇兴元路将孙某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车辆和加油工具一批,并以孙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其刑事拘留。归案后,孙某某退缴违法所得7500元。

【律师核心辩护观点】

周乃文律师【原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委托后,马上会见当事人,充分了解案情后,执业十数年的周律师判断孙某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而符合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并向孙某某分析了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考虑到孙某某归案后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且家中尚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及年迈父母需要赡养,有极大的可能争取缓刑。在告知当事人有争取缓刑的空间之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表示同意周律师的辩护方案。

周律师结合当事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向侦查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顺利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亦通过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顺利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周律师与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多次会面,就案件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周律师的法律建议,认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构成危险作业罪,并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法律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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