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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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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选择追求“真爱”,还是选择重婚?

发布者:黄莹静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72人看过

是选择追求“真爱”,还是选择重婚?

先看一段跌宕曲折的重婚罪故事:

段正淳风流倜傥,刀白凤貌美如花,结婚三十余年,夫妻携手挣下了殷实的家产,两个孩子段誉和阿朱都已长大成人。

但从2012年开始,五年间,段正淳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段正淳认识了比他年轻很多女子康敏。段正淳认为妻子刀白凤在婚后对自己的经济把控愈来愈严,让自己没有了作为男人的尊严,而康敏能照顾自己,体恤自己,让他重新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

一开始,段正淳瞒着刀白凤与康敏偷偷同居,但2013年后,为追求所谓的“真爱”他开始与刀白凤分居,以夫妻身份与康敏生活在一起,并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在审理时,考虑到两人曾有深厚的感情,虽然段正淳提出离婚但两人尚有和好的可能,故判决不准离婚。

但段正淳一次又一次向法院起诉,对这个家庭没有丝毫的珍惜,让刀白凤精神上备受折磨,对丈夫彻底绝望。终于,刀白凤向法院起诉段正淳重婚,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段正淳犯有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段正淳刑满后再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刀白凤也表示不再勉强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正淳为这段婚姻的过错方,并因重婚罪被判处刑罚,判处夫妻共同财产中大部分归刀白凤所有,并判决段正淳给予刀白凤损害赔偿10万元。

我们常听到看到婚外情的故事,却很少看到重婚罪的案例。本案的男主角在自以为追求“真爱”的过程中,最终却以身试法,触犯重婚罪,代价太大。本周,就让我们了解下刑法罪名“重婚罪”。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重婚罪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 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 有两种人可能构成重婚罪,一是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 主观方面是主观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然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一夫一妻制度,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读到这里,是不是会产生一个疑问?

上文所述的“结婚”是指什么?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领结婚证,举行结婚仪式?

刑法学传统理论上的重婚罪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法律婚。另一类为事实婚。

法律婚: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罪的叫做法律婚,是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

事实婚:虽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

本案的段正淳就是以事实婚的形式触犯了重婚罪。除构成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一) 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虽未登记结婚但当地人民群众认为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二) 周围群众公认为是以夫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的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有以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六个月以上的。

(四)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与他人举办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的。

(五) 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六)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且实际同居的。

那么,受害一方如何在婚姻关系中如何救济呢?

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根据司法实践,近几年来,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经济生活上依赖于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她们往往不敢起诉,或者起诉后受对方甜言蜜语或威逼恐吓而撤诉或“和解”了事,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法律制裁。

因此,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由此看来,尽管现在的婚外情发生或者出轨率越来越高,性质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婚外长期同居行为依然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婚姻是神圣的,每一个持有结婚证的公民对应该对婚姻抱着一种严肃认真,不可亵渎的态度,切不可随意践踏,任性而为,而导致不堪设想的玩火自焚的结局!本案中的段正淳就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堂课!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对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公平和谐有着重要意义。每个公民都应恪守这一法律原则,不得随意违反,这也是法治社会社会对人们法治观念的一个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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