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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1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20年01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172人看过


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

现实生活中,借钱是件很常见的事情,金额小时,随手借了,钱多时,双方都会签订借款合同或写借条,并约定还款期限。但是,有些人借钱后不想还钱,就会偷偷转移财产。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还钱呢?

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还钱,要视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合同的约定,原则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说,即使出借人要求还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还。

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或其行为表明不会还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时,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

例如A借了朋友B十万元,约定一年后还,但A在一年到期前偷偷转移名下财产的,B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A提前还本付息。

这时,双方可以就欠款事宜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如果借款人的财产都已经转移了,该怎么办?

如果在知悉或到法院起诉前,借款人已经将其名下财产恶意转移了的,只要有证据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撤销转移。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撤销转移行为的,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资料,同时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后,要是发现借款人不想还钱或出现恶意转移财产行为的,最好及时与其沟通处理,或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确定是否需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撤销财产转移等措施。

最好事先找合同纠纷方面的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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