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审查法律援助条件的特殊案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特殊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应当或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包括下列案件:(1)被告人是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2)被告人是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3)被告人被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提出上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上诉案件;(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5)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6)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案件;此外,《律师法》第41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的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即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老年人),一般均可获得法律援助。
董补民/